【公告】民宿与农家乐经营规范
为维护军营村旅游口碑,规范经营行为:1. 证照:经营主体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;民宿按规定完成住宿登记手续。
2. 价格:明码标价,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;不得临时加价、价格欺诈;旺季调价应提前告知已预订客人。
3. 食品安全:食材来源可追溯,不使用过期变质原料;生熟分开,餐饮具消毒;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。
4. 消防安全:配备灭火器材,保持疏散通道畅通,用火用电符合规范。
5. 服务:诚信经营,不欺客宰客,妥善处理客人投诉。
监督:游客发现违规可向村委或12345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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