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森林防火与用火管理规定
全村林地8416亩,森林覆盖率超过78%,森林防火人人有责。严禁行为:
1. 严禁在林区及野外吸烟、野炊、烧荒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
2.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(防火期尤其严格)
允许情形:篝火晚会、烧烤、柴火灶等活动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,远离草木,配备灭火器材,有专人看管,结束后彻底熄灭并确认无复燃可能。
法律责任:违反规定引发火情的,依法承担相应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发现火情:立即拨打119或向村委报告;优先确保自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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